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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TICW-00020240423184913
编号: 委托日期:

委托方(甲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受托方(乙方):
样品描述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名称: 邮编
地址: 电话
依据(判定准则/试验方法):*
检测、检验项目:*
付款方开票信息
* 名称:
* 税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电话:
联系人:
手机:
* 电子发票接受邮箱:
分包项目(如有) 甲方是否同意分包*
甲方是否同意将分包结果并入本中心报告*
*甲方要求在委托协议签署后立即安排测试,并承诺在前(不晚于试验报告发送日期)结清测试费用。
*甲方是否同意将测试结果公布于TICW网站
报告中显示地址* 报告份数
签名(正楷) 经确认,本人同意上述委托内容。
甲方代表:送样人
乙方代表 黄国飞
接收样品记录 外观 异常情况记录:

是否仍然委托
*样品状态确认:



送样人:
封样情况
备样
收样联系方式: 国缆检测 18917697107
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
业务联系电话: 4008204776、021-65493333转2090/2136/2241/2121
邮编: 200444 电子信箱: ewec@ticw.com.cn 传真: 021-65490171
备注:

*项目由客户填写,内容将直接体现到报告/证书中,请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测试若剩余样,余样保存期为报告签收后的3个月。

特别提示:

(1)《委托协议书》共2页(正反面印刷),第1页内容主要为委托业务信息、报告寄送地址等,第2页内容为关于《委托协议书》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

(2)本《委托协议书》构成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的书面凭证,双方均应切实遵守并合理履行。

我已经阅读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相关条款

  • 一、委托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委托信息、提供样品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且所提供的样品应当符合检验、检测要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费用。

    ……

    1、甲方对其委托信息、提供样品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且所提供的样品应当符合检验、检测要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篡改检验、检测报告,不得采取误导、不合理的方式使用报告或报告中的任何一部分(如:暗示或声明所有产品均经过乙方的检验、检测)。如果甲方滥用或者违法使用检验、检测报告,侵犯第三方权益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4、自乙方签发报告之日起90天内,甲方应当自行取回剩余的样品(不含试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剩余样品。如甲方需要取回测试过的试件,需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明确提出,并承担一定的管理费用,如未事先提出,则视作自动放弃。

    5、甲方应及时签收邮寄的报告、查收电子邮件发送的报告或下载上传至网站账号的报告,甲方未按上述方式收取报告的,不视为乙方未交付报告。

    6、甲方如果需要对后续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需要调整项目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 二、受托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检验、检测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提交报告。

    2、乙方自甲方付清全部检验、检测费用后向甲方提交报告(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报告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网站账号方式提交,自邮寄或电子邮件发出或上传至网站账号之日视为完成交付及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检验、检测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提交报告。

    2、乙方自甲方付清全部检验、检测费用后向甲方提交报告(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报告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网站账号方式提交,自邮寄或电子邮件发出或上传至网站账号之日视为完成交付及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3、乙方完成报告交付及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4、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剩余样品(不含试件)保存90天(自报告签发之日起),逾期乙方将自行处置。

    5、乙方对检验、检测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且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论仅针对甲方提供的样品。

  • 三、保密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但该等信息已公开或应相关监管机构之要求而提供的除外。

  •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 五、合同解除

    1、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义务,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整改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所有的损失。

    2、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待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后方可解除。

  • 六、其他

    1、《委托协议书》构成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的书面凭证,具有法律效应,一经签署,不得随意更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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